根據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學校《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及管理辦法(試行)》(黨組字〔2020〕53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科級幹部實際,現就2021年科級幹部空缺崗位選拔任用工作和組織報名通知如下。
一、選拔任用範圍
本次選拔任用範圍為具備《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要求,且具有幹部身份的學校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編制的幹部教師。
二、任職條件與資格、任職時間
1.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基本條件和資格依照校黨委《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及管理辦法(試行)》(黨組字〔2020〕53号)執行,具體如下:
(1)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四年以上工齡;碩士研究生畢業一般應有兩年以上工齡;博士研究生畢業一般應有一年以上工齡。一般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經曆。
(3)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
(4)符合條件的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五年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直接提任正職。
2.科級幹部應當逐級提拔。
3.任職資格起算時間
以上任職起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4提任黨務部門科級職務、二級院(系)黨政辦公室主任、團委書記和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應當為中共黨員。
三、機構設置與科級崗位
科級機構設置與科級崗位條件,依據為《ag捕鱼王官方网站關于印發<科級機構設置及科級職數核定方案(試行)>的通知》(校人字〔2020〕21号),依據學校核定的編制執行。
本次科級幹部選任落實科級輔導員政策待遇,按照學校《科級輔導員職級晉升工作實施暫行辦法》執行。
根據學校輔導員相關管理規定,專職輔導員在其現輔導員系列崗位工作不滿四年的,原則上不得選任到除教學單位學工辦主任、團委書記以外的其他非輔導員系列科級幹部崗位任職。
專職組織員科級職級晉升,其任職條件資格參照《科級輔導員職級晉升工作實施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資格選任。
到2021年11月18日,提拔科級幹部試用期未滿一年的,本次科級幹部選拔任用暫不能交流調整。
四、推薦選拔方式及程序步驟
根據崗位需要和學校幹部隊伍資源情況采用民主推薦的方式産生。
(一)先進行現職科級幹部的平職調整
1.填報交流調整申請。現職科級幹部填寫《幹部調整審批表》,由幹部所屬基層黨委(黨總支)集體研究同意并經書記審定簽章後報送黨委組織部。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需分别征求學工部(學生處)、團委意見。
2.黨委組織部将幹部個人申請反饋至科級幹部崗位所屬基層黨委(黨總支)。基層黨委(黨總支)召開黨委(黨總支)會議進行研究醞釀,綜合年度考核、一貫表現、幹部個人任職意向、人崗相适等情況,對科級幹部交流調整提出意見。
3.黨委組織部根據幹部隊伍建設需要,在綜合基層黨委(黨總支)和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拟交流調整建議。
4.讨論決定。提交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讨論,作出幹部任免決定。
5.幹部任命。發布幹部任免文件,辦理任職手續。
(二)平職調整後空缺崗位科級幹部的選拔
1.公布崗位。公布科級幹部空缺崗位及崗位所要求的任職資格。
2.崗位申請。申請人填寫《科級幹部選任意向(報名)表》,每人可以申請1個崗位。《科級幹部選任意向(報名)表》由幹部所屬基層黨委(黨總支)研究同意并經書記審定簽章後報送黨委組織部。
3.資格審查。黨委組織部将幹部個人任職報名情況彙總,反饋至科級幹部崗位所屬基層黨委(黨總支)。用人單位對申請人進行初步資格審查,用人單位領導班子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工作實際決定幹部選拔任用啟動事項,并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4.民主推薦。民主推薦包括談話調研推薦和會議推薦,由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具體組織實施。
(1)談話調研推薦。用人單位所在的基層黨委(黨總支)組織考察組在本單位進行談話調研推薦。參加談話調研推薦人員應當按照知情度、關聯度、代表性的原則确定,一般不少于20人,人員範圍一般為: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科級幹部,黨支部書記,分工會主席;駐本單位的學校“兩委委員”,市級以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無黨派人士代表,校、院(系)學術委員;教職工代表等。黨政管理部門、教輔單位人數不足20人的,除本單位全體人員參加外,用人單位按照知情度、關聯度、代表性原則确定增加參加人員範圍,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2)研究确定會議推薦參考人選。用人單位所在的基層黨委(黨總支)綜合談話調研推薦、崗位性質、人崗相适等情況,召開黨委(黨總支)會議進行研究醞釀,提出會議推薦參考人選建議。基層黨委(黨總支)就會議推薦參考人選建議與黨委組織部溝通,确定會議推薦參考人選。會議推薦參考人選一般等額确定。
(3)會議推薦。用人單位所在的基層黨委(黨總支)組織考察組在本單位組織會議推薦。推薦會議由基層黨委(黨總支)考察組長主持,考察組說明有關政策,介紹參考人選産生情況,組織填寫推薦表。參加會議推薦人員的确定原則和範圍與談話調研推薦相同,一般不少于20人。
5.研究确定考察對象。用人單位所在的基層黨委(黨總支),綜合會議推薦等情況,召開黨委(黨總支)會議進行研究醞釀,提出考察對象人選建議。用人單位就考察對象人選建議與黨委組織部溝通,确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一般等額确定。
6.組織考察。用人單位發布幹部考察預告,用人單位所在的基層黨委(黨總支)按照規定程序對考察對象在考察對象所在基層黨委(黨總支)進行考察。參加考察人員範圍一般不少于30人。黨委組織部依據有關規定,統一審核考察對象的幹部人事檔案,就黨風廉政情況聽取紀檢監察部門和本黨委(黨總支)廉政意見,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
7.提出拟任免人選建議。用人單位經黨委(黨總支)會議研究,提出科級幹部任免推薦人選初步意見,填寫《幹部任免審批表》和任免職請示意見報黨委組織部。黨委組織部審核研究各用人單位黨組織任免職請示意見及相關材料,提出拟任免人選建議。
8.讨論決定。黨委組織部将拟任免人選建議報書記辦公會研究,再提交校黨委常委會集體讨論研究,做出幹部任免決定。
9.幹部任職公示。學校黨委對決定任用的幹部進行任前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10.幹部任職。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經校黨委同意發布幹部任免文件,辦理任職手續。
五、相關政策規定與說明
1.選拔任用科級幹部,執行嚴格的回避制度。科級幹部任職回避的親屬關系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有上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單位或部門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财務等工作。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各單位讨論幹部任免,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和姻親關系的,本人必須回避。幹部考察組成員在幹部考察工作中涉及本人和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2.鼓勵科級幹部在黨政群團機構、教學單位及教輔科研單位管理崗之間進行交流。對于教學單位管理人員不足的,鼓勵教學單位教學人員在工作需要時,擔任管理崗位工作任務。對于崗位調整人員,調整後的現崗位可申報評審的職稱系列與本人現職稱系列不對應的,參照中層領導幹部相關政策,設置職稱申報過渡期,過渡期為2年,自崗位調整審批時間算起。
3.關于二級學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崗位選任情況說明。二級學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選任過程中,各基層黨委(黨總支)需将民主推薦符合條件人選、會議推薦參考人選、考察對象人選建議、拟任職人選分别報黨委學工部(學生處)、校團委溝通,簽署意見後報黨委組織部。
六、相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二級單位要按照《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及管理辦法(試行)》(黨組字〔2020〕53号)和本方案要求,精心組織,保證選拔任用各項工作程序規範,有序推進。各基層黨委(黨總支)要成立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其中,機關黨總支在研究幹部人選等環節,要充分與科級幹部崗位所屬部門溝通會商。
2.認真做好工作統籌。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嚴格要求、精心組織,保證各項工作程序規範,有序推進。
3.嚴肅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加強紀律教育,廣泛宣傳,嚴格遵守“九個嚴禁、九個一律”“五個不準”等紀律要求。黨委組織部、紀檢監察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選任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理舉報、申訴,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風肅紀。
4.确保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正常工作“兩不誤”。科級幹部要顧全大局,增強黨性觀念和責任意識,妥善處理好科級幹部調整與日常工作的關系,在幹部調整期間要堅守崗位,做好本職工作,确保全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5.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工作全過程,各基層黨委(黨總支)、各單位要教育引導黨員幹部講政治、顧大局、守規矩,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正确對待個人進退留轉。要關心愛護幹部,深入開展談心談話。對退下來和交流輪崗的以及落選的同志,要及時與其談心談話,掌握思想動态,做好思想工作,為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附件:
1.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日程安排
2.科級崗位空缺情況彙總表
3.ag捕鱼王官方网站科級幹部崗位調整審批表
4.科級幹部選任意向(報名)表
中共ag捕鱼王官方网站委員會
2021年11月18日
中共ag捕鱼王官方网站委員會組織部 2021年11月18日印發
附件1:
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安排 |
日 期 |
發布《2021年部分科級幹部空缺崗位選拔任用工作報名通知》;現職科級幹部平職調整報名。 |
11月19-22日 |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提出現職科級幹部平職調整建議人選,并報黨委組織部;黨委組織部提出人選建議。 |
11月23-24日 |
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現職科級幹部轉任。 |
11月25-26日 |
平職調整後,公布科級幹部空缺崗位;正科、副科提拔報名;科級輔導員、組織員報名。 |
11月29日-12月1日 |
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并報黨委組織部民主推薦方案。 |
12月2日-12月3日 |
各單位組織民主推薦,經民主推薦程序後研究決定拟任職人選、進行提拔考察、填寫任免表和準備考察材料,報黨委組織部(學工辦主任、副主任以及輔導員報黨委學工部、團委書記報校團委) |
12月6日-12月10日 |
學校黨委組織部會同人事處、學工部審核資格條件程序,進行檔案審核,征求廉政意見 |
12月13-15日 |
書記辦公會、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拟提拔正副科級,拟提拔科級輔導員、組織員幹部名單,任前公示5個工作日 |
12月16日-24日 |
黨委常委會研究任命,黨委下文任職 |
12月27日-29日 |
附件2:
黨政管理單位公布空缺科級崗位
序号 |
單位 |
崗位設置 |
空崗 情況 |
備注 |
1 |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處 |
紀檢監察室(副科) |
1 |
|
2 |
工會 |
計劃生育辦公室 |
1 |
|
3 |
黨委學工部、團委、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
組宣部管理崗 |
1 |
|
4 |
教務處 |
教室管理科(正科) |
2 |
|
學籍管理科(正科) |
5 |
安全工作處、武裝部 |
國防教育科 |
1 |
|
空崗合計 |
|
6 |
|
教學單位公布空缺科級崗位
序号 |
單位 |
崗位設置 |
空崗情況 |
備注 |
1 |
研究生部 |
黨政辦公室 |
1 |
|
2 |
工商管理學院 |
學生工作辦公室(副科) |
2 |
|
教務辦公室 |
3 |
農學與生物科技學院 |
黨政辦公室 |
2 |
|
教務辦公室 |
4 |
文法學院 |
學生工作辦公室(副科) |
1 |
|
5 |
教育學院 |
學生工作辦公室(副科) |
2 |
|
教務辦公室 |
6 |
城市建設學院 |
教務辦公室 |
1 |
|
7 |
動物科技學院 |
學生工作辦公室 |
2 |
|
學科(科研)辦公室 |
8 |
物理系 |
學生工作辦公室(副科) |
2 |
|
教務辦公室 |
9 |
園藝科技學院 |
黨政辦公室 |
5 |
|
學生工作辦公室 |
團委書記 |
教務辦公室 |
學科(科研)辦公室 |
10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學生工作辦公室(副科) |
1 |
|
11 |
海洋資源與環境學院 |
學生工作辦公室 |
2 |
|
團委書記 |
|
空崗合計 |
|
21 |
|
附件3:
ag捕鱼王官方网站科級幹部崗位調整審批表
姓名(工号)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學曆/學位 |
|
所學專業 |
|
參加工作時間 |
|
專業技術職務 |
|
行政職務 |
|
聯系電話 |
|
現工作單位 及崗位 |
|
拟調整工作單位 及崗位 |
|
工作簡曆 |
|
申請理由 |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調出單位黨組織意見 |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調出單位 分管/聯系校領導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學工部(學生處)、團委審核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分管校領導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接收單位黨組織 意見 |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接收單位 分管/聯系校領導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組織部意見 |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分管校領導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備注 |
|
|
|
|
|
|
|
|
|
|
|
|
注:1.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需分别征求學工部(學生處)、團委意見。2.本表一式一份。
附件4:
科級幹部選任意向(報名)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歲) |
( 歲) |
小2寸正裝 彩色近照 |
民 族 |
|
籍 貫 |
|
出 生 地 |
|
入 黨 時 間 |
|
參加工作時間 |
|
健康狀況 |
|
專業技術職務 |
|
編制類型 |
|
學 曆 學 位 |
全日制 教育 |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
在職 教育 |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
現 任 職 務 |
|
報名崗位 及職務 |
轉 任 |
1. |
提拔 任用 |
1. |
聯 系 方 式 |
宅 電 |
|
手機 |
|
簡
曆 |
|
家庭 主要 成員 及重 要社 會關 系 |
稱 謂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除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以外,三代以内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為本校教職工的也需要填寫 |
獎懲 情況 |
|
考核 情況 |
|
所在單位 意 見 |
簽 字
蓋 章 |
學工部(學生處)、團委 意 見 |
注:提任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團委書記需學工部(學生處)、團委簽署意見
簽 字:
蓋 章: |
本人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貫徹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堅決貫徹執行幹部選任工作紀律的相關要求。做到不拉幫結派、不拉票賄選、不買官賣官、不跑官要官、不造假騙官、不說情打招呼、不跑風漏氣。 二、講政治、識大體、顧大局,不搞親親疏疏,不摻雜個人感情。 三、堅決抵制違反幹部選任工作紀律行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四、樹立大局意識,增強黨性和組織觀念,自覺服從組織安排。 五、本人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群衆監督,如違反幹部選任工作紀律規定,自願接受組織嚴肅處理。 本人簽字: |